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前后如何衔接?383
发表时间:2020-12-23 11:24 纳税人申请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从登记日的下一期开始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;在重新登记之日,仍需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 应当注意的是: 一是尚未申报的进项税额和截至转让登记日期满留存的税额,应当作为“应纳税额扣除进项税额”入帐。二是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在一般纳税人任职期间发生销售折扣、暂停或者退税的,应当调整转让登记日期,即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税、进项税和应纳税款的最后一期。调整后形成多缴税款的,从销售折扣、暂扣、退税额中扣除当期应纳税额;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的,结转下一期。调整后形成少缴税款的,从扣除的进项税额中扣除税款; 扣除后有余额的,申报缴纳本期应纳税款,并附销售折扣、暂停或者退税。 |